鲁浙两省联合签署网络市场监管省际合作协议
近年来,山东、浙江两省网络市场发展迅猛。截至2018年6月底,山东省网店数量达12.7万个,企业网站9.5万个,浙江省网店数量达58万个,企业网站13万个,在网络市场监管机制建设、技术手段等方面位于全国前列。同为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大省,两省网络市场的发展相互影响、相互融合、紧密相联,两省工商部门在如何促发展、强监管方面面临着共同的机遇和挑战。为进一步推进两省网络监管的联防联控、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及监管手段的协同创新,有效提升两省乃至更大区域范围的网络市场监管效能,7月6日,山东、浙江两省工商局联合签署了《网络市场监管省际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从建立网监业务交流机制、实现网络监管数据共享、探索共享信用指标数据、共同打造“一网办”模式、实施联合执法、共建电商发展交流平台、建立示范区建设互学机制、联合开展政策理论课题研究及建立双方沟通联络机制等九个方面进行深入合作。
截至目前,省际合作已取得两方面成果。一是完成了山东籍网络市场主体在阿里系平台注册信息的核查比对,准确掌握了10万多家山东籍网店数据,并已全部纳入我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显著完善了我省网络市场主体数据质量。二是打通了与浙江省局、杭州市局、余杭区局等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网络监管数据链条,实现了投诉举报跨省协查、网络交易违法线索移送、接收外省案件线索等监管工作的全程电子化,累计完成协查14起,对查办跨地域网络交易违法案件起到了虚实对应的关键作用,大幅提高了协作监管效能。
省际合作协议的签署是贯彻落实山东省党政代表团赴浙江省学习时刘家义书记和龚正省长提出的对标先进省份、加强合作交流要求的重要举措,必将促进省际共治共享网络市场一体化格局的加速构建,促进两省网络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助力我省产业结构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