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市场监管有关情况新闻通报会[2017.04.12 10:00 济南]
新闻通报会现场
省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朱昆峰
省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处)处长 王玉增
省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朱昆峰: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召开新闻通报会,向各家新闻单位、新闻界的朋友们通报一下我们工作的情况,这几项工作是我们的重点工作,其中还包括一些案例,这些都是社会各界、有关方面比较关心关注的事情。今天通报三个方面的情况。
一是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管情况。大家都知道现在大气污染中央到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都盼着“两会蓝”“省会蓝”,盼着大气质量好一点。成品油质量监管工作和大气污染密切相关,各位肯定有平时经常开车的,这就需要到加油站去加油,流通领域加油站油品质量关系到千家万户,也关系到大气污染的治理。在这方面,很多部门有职责,在流通领域主要是由工商进行监管,生产和其他环节也各有分管部门。流通领域成品油监管实行属地管理,工商要通过质量抽检来打击油品的掺杂掺假、不合格等违法行为。同时,我们通过检测,也把有关情况向源头上延伸,把有关情况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来进一步加强整顿、治理。油品质量大家很关心,省政府对此下了很大决心,应该说治理成效很好。从纵向来看,目前我省油品质量是历史上最好的,全省平均合格率达到97%以上,当然,按照老百姓所想,应该是100%的合格,这里面确实存在很大的难度,监管情况也很复杂。目前来看,这几年合格率从80%左右,经过三四年的治理提升到97%,这是不容易的。从横向来看,在各省、市里面,山东流通领域油品质量是最高的、最好的之一,整体治理情况还是不错的。各级工商机关全覆盖的检测、精准的监管和重点的打击是很关键的。
二是合同格式条款整治情况。市场经济和信用经济中,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消费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签合同的事情,无论买房子、买汽车或者是贷款,甚至是到商店去消费,都会遇到签订格式合同的情况。在这里面有很多可能,也许就会碰到一些利用优势地位来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我们大家都不是专业人士,很少有能力去分辨格式条款到底合不合法,或者隐含着什么意思,不知不觉就会掉进陷阱里面,所以利用格式条款来侵害消费者权益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违法行为。这几年我们也在不断地进行专项治理,不断地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总体情况也在不断好转。
三是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情况。这更是大家关心的,现在很多人都是“剁手党”,许多人都会网上购物,通过手机等设备来进行消费,购买一些商品和服务,这已经是非常常见的了。网络市场也是鱼龙混杂的,也存在很多坑害消费者的行为,这几年也不断曝光出一些案例,我们工商部门也加强了对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交易行为的监管,总体情况在不断变好。
下面请省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网监处)处长王玉增同志把这三个方面的情况一并给新闻界的朋友们做一下介绍,同时,我们也给大家提供了有关资料。介绍完以后,大家如果对哪方面情况感兴趣,可以再单独以各种方式再沟通,进一步了解。
省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处)处长 王玉增:
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下面,我介绍一下全省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相关情况。
2016年,省工商局统筹经费826.8万元,分别于年初、年中、年末在全省开展了三次专项抽检,共在全省2112个加油站抽取样品4831个,样品合格率年初为91.9%,年中为93.94%,年末达到97.43%,合格率为有史以来最高。各市也不断加大抽检力度,2016年市、县两级工商和市场监管机关自行筹措经费1925.25万元,组织抽检样品19283个,合格样品18550个,平均合格率96.2%,均完成100%全覆盖的任务,全省抽检平均覆盖率123.34%。从检测结果看,全省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普遍明显提升,各市成品油合格率比去年同期均提升1到5个百分点。
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省工商局委托各市工商局在全省开展了第三次成品油专项抽检,抽检对象主要是车用汽油(含乙醇汽油)、车用柴油、普通柴油等。本次抽检全省共抽取成品油样品2806个,检验合格样品2734个,合格率97.43%,不合格样品72个,不合格率2.57%。本次抽检合格率比2016年年初抽检提高5.53个百分点。其中,抽检汽油样品1674个,合格1641个,合格率98.03%;柴油样品1132个,合格1093个,合格率96.55%。本次抽检发现的72个不合格样品中,不合格检验项目共10项。汽油不合格的项目有7项,分别是硫含量项目不合格21个,研究法辛烷值项目不合格18个,抗暴指数项目不合格10个,氧含量项目不合格2个,甲醇含量项目不合格2个,锰含量项目不合格1个,烯烃含量项目不合格4个;柴油不合格的项目有4项,分别是硫含量项目不合格29个,闪点项目不合格11个,凝点项目不合格1个,氧化安定性项目不合格2个。从本次抽检结果看,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环保指标硫含量(硫含量是汽油、柴油的最重要指标之一,是影响发动机污染物排放最重要的指标,每次成品油质量升级都伴随着硫含量的大幅降低);抗爆性包括研究法辛烷值、抗暴指数(使用抗爆性不合格的汽油,会发生震动、气缸过热、发动机功率降低、汽油的单位消耗量增加等现象,严重时导致汽油机在某些工作状态下发出尖锐的金属敲击声,即“敲缸”,这会对发动机造成损害);闪点(闭口)(闪点不合格的轻柴油,在运输及使用过程中,一旦外溢,遇明火接触会立即发生燃烧甚至爆炸,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各地工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针对不合格成品油已经或正在进行后处理工作。一是,对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经营主体进行立案查处。二是,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成品油名单分别在省工商局网站(http://www.kjmiden.com/)“商品抽检结果公示”栏目进行公示。三是,不合格成品油的生产企业名单由各市工商局通报给质监和经信等有关部门。四是,将不合格成品油经营行为列入监管重点,开展跟踪抽检并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检查,实现源头治理、联合惩戒的工作目标。
下一步,省工商局将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管力度,加强成品油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强化对抽检结果的应用,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成品油追根溯源,对涉及的油品批发企业跟踪抽检,充分发挥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查检验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同时,进一步探索创新成品油市场主体监管方式,加强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日常监管,为推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省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处)处长 王玉增:
下面,我介绍一下全省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基本情况。
一、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介绍
近年来,全省工商系统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规章,深入开展了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是: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各地狠抓工作落实,加大了对利用合同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利益行为的打击和规范力度,营造了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经营环境,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
今天,省工商局通报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情况,向社会公布2016年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及供水、供气、供热、供电、购车、旅游领域10大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这是全省工商部门履行合同监管职能,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要求,是努力创造公平、诚信、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的具体措施。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服务转型跨越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2016年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基本情况
2016年,省工商局组织开展了对公用事业类、旅游类、汽车类格式条款整治工作。通过广泛收集合同文本,梳理违法条款,找出问题格式条款,找到了合同格式条款案件的切入口。共收集公用事业类合同文本2300份,旅游类1727份、汽车类2007份,其他行业1002份。专项治理行动中,全省工商机关认真落实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积极推行行政指导,充分运用行政告知、行政建议、责令整改、制定推广示范文本等方式,督促和引导当事人依法订立、履行合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召开会议、约谈走访、帮助企业重新规范合同文本等方式,指导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全省共下发行政建议书405份,责令整改通知书533份,约谈企业1054次,纠正涉嫌违法违规格式条款525条,查处合同违法案件421件。
同时,本次整治加大了宣传力度,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充分利用政务网、新闻媒体等传播媒介,开展宣传活动,省工商局对专家委员会评审的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各地也对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宣传。二是,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中心和消费者协会投诉中心的作用,设置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的宣传告知标示,既方便消费者申诉举报,也有利于社会监督,引发社会公众极大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活动开展以来,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行为,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得到遏制,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提高全社会的合同法律意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指导工商系统开展工作。省工商局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了梳理,整理出涉及公用事业类供水、供气、供电、供热以及汽车行业类、旅游行业类、金融行业类比较典型的17个条款。经过合同格式条款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集体讨论、评审,评审出了2016年度十大典型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其中免除提供方责任类条款6个,涉及供水、供气、供热、供电、购车5大领域;加重消费者责任类条款2个,涉及供水领域;排除消费者权利类条款2个,涉及旅游领域。
下一步,省工商局将继续加大合同行政监管工作力度,根据工商总局部署,明确工作目标,找准工作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支持和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选择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进行整治。指导各地在加强执法办案的同时强化行政指导,综合运用行政约谈、制定合同范本、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等方式,督促和引导经营者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规范市场秩序。
省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处)处长 王玉增:
下面,我就2016年全系统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作一下简要介绍。
一是以“以网管网”为指导,采用先进技术,研发建设了“山东工商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该平台打通了市场主体登记数据、ICP(即网站备案)数据、年报数据、总局下发数据、内建搜索引擎等多维度数据信息与网监平台的对接,初步形成了网监大数据,实现了网络经营主体的自动发现。截至目前,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发起随机检查881次、设定检查316次,合计监测市场主体13839家,监测到涉嫌违法线索1525个,非法主体线索47个,提请通管局办理线索39个,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已达267012户。
二是开展了“2016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从5月份开始到11月底,持续7个月时间,开展了“2016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以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突出违法问题为整治重点,围绕重点商品领域等九个方面展开,实施了更严格的市场监管、更严厉的行政处罚、更有效的失信惩戒。专项行动期间,全省系统共检查网站、网店310371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28204个次,删除违法商品信息2874条,责令整改网站1609个次,提请关闭网站99个次,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网店2301个次。
另外,我们还专题部署全省各地对2.6万户网店信息开展了核查,进一步摸清了网店底数;对899条涉嫌违法线索进行了落地检查,进一步遏制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是开展了非法主体网站专项整治。针对冒用网站、钓鱼网站等非法主体开设虚假网站的违法行为,省工商局专门部署开展了非法主体网站专项整治工作,对697条疑似非法主体进行了专项整治,并借助先进信息化技术,研发了非法主体网站核查模块,通过技术比对+人工复核的方式,共核查出伪造企业名称的网站45个、冒用他人企业名称的网站2个、企业名称使用不规范的网站41个、非经营性网站53个、疑似其他违法网站87个。同时,我们还联合省通信管理局对若干非法主体网站实施了关闭、屏蔽、注销ICP备案等处罚措施,有效净化了非法主体赖以生存的土壤。
四是全省地市各有侧重地开展了专项整治。全省各地在总局、省局专项行动“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地方特色,主动拓展“自选动作”。济宁市工商局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医疗机构网站专项整治行动,对53个医疗机构网站进行了检查,责令责改网站39个,删除违法信息320条,查处违法案件13起。青岛市工商局开展了网站基本情况梳理,新发现4000余户网店。日照市工商局以当地特色产业入手,先后开展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商标专用权专项保护等专项工作,助推了“旅游富市”。枣庄市工商局开展了淘宝村电商经营规范专项指导。临沂市费县工商局开展了金蛋加工专项整治。
五是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经营行为。2016年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着力对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网络传销、侵犯消费者权益、签订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等违法行为开展了重点查处,其中突出查处了一批互联网不正当有奖销售案,以及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整治“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黑广播”、POS机具改装等工作。去年一年全系统共查办网络交易违法案件共663件,移送公安机关4件,罚没款达729.58万元。
为深入揭露网络违法经营行为,警示教育网络经营主体,我们从去年查办的网络违法案件中,选取了10件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其中,从违反法律法规看,涉及虚假宣传的2件,涉及违法广告的2件,涉及商标侵权的2件,涉及传销的2件,涉及不正当竞争的1件,涉及违反《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未按规定公开营业执照登载信息的1件;从违法行为模式看,涉及淘宝、天猫等第三方平台的有4件,利用微信、手机APP的有3件,通过自建网站的有3件。
下一步,我们继续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深化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的应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全省网络市场健康快速发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继续深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凝聚监管合力。加强网监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一体化监管五个机制落实,建立网络市场监管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二是推进网络市场监管方式改革创新,提升监管效能。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以点带面进一步优化区域网络市场环境。探索开展网络市场“双随机”监管模式,依托大数据开展“定行业、定时段、定商品的三定监测”。
三是拓展监管技术手段应用,提高“以网管网”实效。持续升级完善省局网监平台,研发建设网监平台移动执法系统,加强电子数据取证能力建设。
四是继续开展2017网监专项行动,强化监测监管。继续深入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结合2017网监专项行动和山东品牌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侵权 净化网络市场”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省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调研,探索制定平台监管规范,加大对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的执法力度。
五是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推动网监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强理论调研,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宣传报道,夯实网络市场监管基础,推动全省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朱昆峰:
今天的新闻通报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